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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23 | 糖果滋味
类别(Picture) | 评论(4) | 阅读(51) | 发表于 09:08

 

 

2008/03/23 | 喜欢的图```
类别(Picture) | 评论(2) | 阅读(56) | 发表于 08:56
2008/02/16 | 愿景
类别(随笔) | 评论(0) | 阅读(24) | 发表于 16:28

       前几天语文课口头作文,我们这组的题目是“愿景”,向往的前景,是关于愿望话题的。  
       其实我打心底里讨厌这类题目,什么愿望啊,什么人生啊,都是废话,但这类题目也是最好写的。当
时课上我说的是什么我已经忘了,但我可以肯定,我所说的一定不是我所想的。
        在我看来,愿望都是不容易实现的,可有可无。而那些可以实现的或努力一下就容易实现的,我认为
说“目标”更妥帖一些,而目标是每个人都应该有的。
       考试的时候,“目标”和“愿望”放在一起,出题人往往会选择“愿望”给我们写,而我们还必须要
写“道路曲折,前途光明,我们要克服困难,实现愿望”。这让我想起中考前班主任跟我们说:“有些现象是社会上的确存在的,但你们不可以写。”我一直没能真正理解这句话的意思。
       

2007/12/31 | hello kitty包装的方便面
类别(随笔) | 评论(3) | 阅读(36) | 发表于 18:37

好可爱哦~~

2007/12/31 | 莲花(转)
类别(美文摘录) | 评论(0) | 阅读(83) | 发表于 18:24

这一袭白衣的俊秀男子,是如此的与众不同,人人见了我,都惊艳地恨不得多生千双眼睛,以多看几分我的风姿,他却微笑着睨一眼而掠过,停留在站在我身后的云白身上。云白是我的姐姐,我大胆问他:许相公,究竟朱纱有何不好?他的微笑如此迷人:朱纱你生得如此艳丽,天下名士皆闻名拜见,何须多我许夏至一个。我顿时泪起眼眸

西汉,汉武帝时的长安城。
春满楼宾客似锦,其中不泛王公贵族,据说其中气宇轩昂出手最为阔绰的那一位,是微服寻欢的当今天子。他们一掷千金,不过是为了博云白与我的欢颜一笑。春满楼是云白与我开的酒楼。宾客踏破门槛不是因为春满楼的酒菜,而是云白与我的绝世姿色。
云白与我,是姐妹。我们无亲无故,两个无依女子经营着这样一间酒楼,自然也有着风光之后旁人看不见的苦楚。我们何尝不想日日闲在深闺赏花操琴,可我们不得不如此。
女人每做一件事,都是为了情的冤孽。云白与我,又怎么逃得出?
茫茫人海中寻一个前世的有缘人谈何容易。为了遇见他,在人最多的地方开一间酒楼,总是一件机率大一些的容易差事。
他出现的这一天,微雨。
大早,宾客仍然如常。云白与我,隔着竹帘坐在楼廊享受温润清新的空气。
远处马蹄声响
原来是他。
他终于来了。在京城温润的微雨中翩然而至。他还是那样只爱白色。纯白色的骏马,纯白色的衣裳。
我轻轻对安坐在我身边波澜不惊的云白说:姐姐,你看你看,他还是爱纯白。他还是只爱你一人。
云白仍然没有表情,许久她才轻轻说:那又如何?
转眼间,俊秀的白衣男子已到楼下,他顺着楼下向上观望的人群

2007/12/31 | 孟婆(转)
类别(美文摘录) | 评论(0) | 阅读(74) | 发表于 18:21

世上有一种药叫“天香豆蔻”,它能使垂死之人不死,但却不能活人。
传说世上还有一种药叫“孟婆汤”,它能使人还阳,但却令人忘却过去。
世上有一种草叫“回魂草”,他会让人恢复记忆,但它也可致命,一旦服之三天之内必会暴毙而亡。


他说他三天后的黄昏会回来,因为他要娶我,现在是第五天,这条路上依旧没有他的影子,他叫楚飞。
    听人说,在杀手行业里,他的剑最快,那是一把杀人的剑,没有剑鞘。在他所属的组织,他排行第一,这决定了他要杀的人都是很强的对手,像这一次的南宫云,南宫世家,江南首富,武林称霸。南宫云与人交手三十九次,从未输过,没有人在他手下走过十招。
    五天前,楚飞到我这里来过三十四次,所以他杀了三十四个人。楚飞每次杀人之前都会到醉春院,因为我在醉春院的二楼西厢。楚飞每次都会带着伤回来,他第一次到我这里时,皮肤完好,古铜色,没有伤疤。五天前,洗澡时我数过他身上的伤疤,二十九处,它们像蚯蚓似的趴伏在他的皮肤上,令人怵目。
    第六天,阴天,大风,天很冷。
    风卷着黄沙弥漫了整天路,在这一片混沌里,走来一个人,不,是两个人,他的背上还有一个,他是楚飞,走路的是骆一,我认识,他曾和楚飞一起去过醉春院。
    他死了?
  
2007/12/31 | 愿望(转)
类别(美文摘录) | 评论(0) | 阅读(45) | 发表于 18:19

我曾经在梦里登上那座高塔。
  当然,我知道我只有仰望它的资格。人总是对不可求的东西抱着奢望。得到了,弃之若履。得不到,魂牵梦绕。
  那座高塔矗立在雅各斯山已经很多年。我几乎没有朋友,只是有时候去教堂和牧师说话。我实在太寂寞了。小时侯唯一的娱乐就是坐在有高塔的草坪发呆。风轻轻吹过,草随着它摆动。有一种难以言说的温柔。高塔以不可征服的高度直伸向天空。在一块一块的灰色潮湿的砖上长着各种青绿色的苔。它没有门可以进入。据说它属于一个女巫。在我们这个小镇,女巫是有着神秘恐怖面目的。因此也没人知道塔里有什么。
  在10岁那年,我无意中看见塔尖闪耀着一缕金黄。我能肯定那不是阳光。因为即使阳光也不可能有那样美丽的光彩。我抬着头拼命踮脚,那美丽的金黄色很快就不见了。
  接着,我每夜都听见一个清亮的女孩声音哀伤的唱着一首老歌

  是这样柔软而悲伤的歌。轻易的让我幼小的心有一种疼。
  当时我并不知道这同时也是我的劫数。


  后来我对牧师说,我看到了天使。
  牧师看着我,慈祥的摸摸我的头。他说每个孩子都是天使。  

但我一定不是的。我只是一个小铁匠。住在塔旁一个破旧的打铁铺里。我每日的工作就是为铁铺老板我的师傅一家打扫卫生采购米菜。挤牛奶,割草,打水,所有的粗重活我都必须做。等我再长大些,我就该给师傅打

2007/12/31 | 绝爱
类别(美文摘录) | 评论(0) | 阅读(38) | 发表于 18:17

她说,候鸟飞走了,他也走了。
然后是分裂。

她原本也并非是特立独行的女子,只想平平静静的找一个男人,谈一次波澜不惊的恋爱就足够了,然后结婚,养小孩子----还奢望过是一对可爱的双胞胎。然后老去,一切很平常。

可是现实却不因为愿望的简单而就温暖一点。
喜欢的憨厚类型的男人是遇到了,也很爱她,准备结婚来着,可是忽然有一天出了车祸,人就这么没了,她连最后一面也没见到----不见也好,回忆里都是他阳光灿烂的笑,没有什么冰冷和绝望。
冰冷和绝望都是后来出现在梦里的。

常常睡着睡着,忽然就醒来----以前还有一双手伸过来拥着她,然后自己满足的转过头,闻着一点点男人身上的味道,微笑着再睡进他的臂弯里,轻轻的,惟恐压痛了他的手----现在没有了,夜里醒来,就是一个人,但是很安静,可以回忆,回忆那些美好的事。回忆着,然后哭一会。

白天开始因为睡眠不足而影响到工作了,也没什么心情注意形象,很邋遢的去公司,上班常常的丢三落四,她也想过不要因为私生活而影响到工作,但是不行,她就是做不到。
他走了以后,她才发现自己原来是这么的爱他,比她可以付出的更多,却只能埋在心里了。
终于丢了工作,她更加恍惚了。

2007/12/31 | 绿豆汤(转)
类别(美文摘录) | 评论(0) | 阅读(37) | 发表于 18:15

上午拿到小薇的报告单后,我就一直在走神,差点挨了主任医师的骂。

  心脏衰竭?怎么可能,小薇看起来那样健康而有活力。

  从主任医师办公室出来后,心情依旧郁闷,坐在休息区树下的长凳上啃饼干。夏天来了,太阳很烈,穿透愈加墨绿的树叶倾泄而下,在风的摇动中在我的白色大褂上斑斑驳驳地爬行。掏出电话打给爸爸:你知道她有心脏衰竭么?爸被吓到了,话筒跌落的好大一声响。我说:爸,我们保密吧。让她一直像现在这样健康。好不好?

  挂了电话后,小薇的电话紧接着打进来了,在那边用极顺溜儿的北京腔甜蜜蜜地叫我的名字:霜儿。中午我给你送饭过去吧。八宝闷饭,还炖了你最喜欢的绿豆糖水!

  我说不要了,太阳太大你不要出门。那边电话已经挂掉,想是怕我拒绝急急挂掉就出门了。

  前面走过来一家三口,妈妈非常年轻,在用一根雪糕哄似乎在生气的女儿,爸爸貌似想教训下刁蛮的小公主,被妈妈伸出手挡住了巴掌。这一幕,似曾相识。

  是十五年前的爸爸,小薇,

2007/12/31 | 我一直都在(转)
类别(美文摘录) | 评论(0) | 阅读(44) | 发表于 18:12

我成熟得特别晚。大学毕业时,24岁了,还捉迷藏似的沉溺于暗恋游戏,自己劝诫自己,到最后都不
肯把感情说出口。总自欺欺人地以为,惟有暗恋可以免受伤害,可以永恒,如一个精致的秘密,搁在心底
,一放就可以一辈子。
  
离校那天,我从早上8点半就开始守在校门口,可直到天黑,直到月亮幸灾乐祸地跑出来,也没能逮着信琪。整整一天,我就躲在车站旁边那家小商店里,抽了两包烟,喝了三瓶水,饿了便伸手在货架上拿饼干吃。
  老板是我所熟识的,他不知道我是为了看自己喜欢的女孩最后一眼,然后结束一段女主角未曾入戏的
故事。猜想信琪是不是在我稍有分神的时候,偷偷从我眼皮底下溜下了。可后来听同学说,信琪离开是在
早上6点,因为要赶火车。
  
信琪是我的同班同学,四年,我把青春岁月里关于爱情的全部幻想寄托在她身上。除了上帝和我,再没第三个人知道。可为什么,连暗恋都不能圆满?被错过的最后一面,让我在毕业后的两年时间里都在拼
命地搜索和蓄存与她有关的记忆。
  
我变得想不起她的模样,只记得她夏天喜欢穿纯白色的连衣裙,喜欢吃很大一个的冰淇淋。在别人眼里,她只是个沉默且不出色的女孩,跟同学聊起大学生活,竟然从未被人提起。于是我没有任何她的新消
息,只知道她回了湘西老家。
  
渐渐地,我不再承认爱不上别人,是由于忘不了她。我总在安慰自己,远离爱情,是因为需要在年轻
的时候靠近事业。可两年里,我除了让自己活了下来,再没得到其他,包括一些小小的快乐。
    
  
  在长沙的最后一次失业,发生在2002年的夏天。去新单位应聘,在

2007/12/31 | 刹那缘(转)
类别(美文摘录) | 评论(0) | 阅读(21) | 发表于 18:09

苏宛说,生活无非是失恋或热恋

   她的朋友忍不住骂她:“你太容易爱上人了。”

   高中时她爱上过一个男生,原因简单到让人啼笑皆非她在宿舍楼门口看到他,他患很严重的鼻炎,当时正对着朝阳一个接一个的打喷嚏,她从来没有见人打喷嚏可以打得那样严肃认真,忽然间,她发觉自己爱上了他。她以为对待感情他也会如此郑重其事,可是她错了,他是花心少爷,与她交往的同时还与别的女生拉拉扯扯。她们与他清晨必打的那串喷嚏一样,不可少,不特别,每次音调力度都雷同。

  大学军训时她又爱上一个男生,只因为他在军官喊号出左腿时偏出右腿,他局促不安脸红耳赤,她却感觉他太与众不同,而且她手心痒痒,恨不能马上冲上去按下他的右腿,帮他将步子走顺。那刻她有些母性的萌动,感觉他很需要被一个女生细微地照顾。可是她又错了,他的自负根深蒂固,感觉一切照顾都是约束,而且试图将她改造成他喜欢的样子。

   工作后她又有过飞快地爱上一个男人。他只对她说了一句话:“别人只看到你眼睛里的笑,我却知道你藏在笑容后面的不安与苦涩。”那一瞬间,她以为世上惟有他懂她。这份爱也是错,后来才知道这话对每个女人都受用,他会背公式,却没有解题方法,答应了近十个女人帮她们寻找快乐,却添多了她们笑容后的不安与苦涩。

    

2007/12/31 | 长大了,我一定要嫁给你(转)
类别(美文摘录) | 评论(2) | 阅读(45) | 发表于 17:57
长大了,我一定要嫁给你。
九岁那年。琳这样对平说。说这话时,初冬正午的阳光打在她小小的脸颊上,泛着一丝绯红。看得平的心猛地一跳。

从那开始,他便常常会想象若干年后的某一天,自己会像童话故事里的王子一样拉着自己心爱公主的手走上婚姻的殿堂。那该有多么美好啊。他这样想着,不禁笑了。很开心地。
  
他常常带着她上街。他们一起在街上看人来人往。大热天的时候平总会省下父母给的午餐钱,买来两根冰棍,一人一根。然后看着琳低着头小心翼翼地吃完。一副很认真的样子。
   
那时候他忽然想,要是能这样一辈子看着她吃冰棍,他宁愿什么都不要。

八年。

八年后,他和她都考上了大学,都是名牌大学,琳学的是化学,平学的是计算机。只是,他在上海,而她在北京。两地相隔的日子。他常常会想起他们在炎炎夏日手拉手逛大街的情景;常常会想起他和她一人吃一根冰棍的情景;常常会想起她对他说,长大了,我一定要嫁给你。
  
他的心里忽然涌上一股暖意。轻轻地。拂过心头。
大三的暑假。他从上海跑到北京去看她。在火车出站口,他看见她,捧着一束红玫瑰。灿烂地笑着。初春的阳光洒在她披散着的长发上,美丽得令人眩晕。
  
琳。他走过去。轻声唤着。
你来了。平。她微笑着。把手中的玫瑰送给了他。
我有个同学在校外租了房子,本来是打算暑假在北京打工的。她父母却非要她回去不可。她知道你要来,临走前就把钥匙给了我。她依旧笑着对他说。
  
他跟着她到了那套租来的房子。房子坐落在
2007/12/31 | 天使街三十三号(转)
类别(美文摘录) | 评论(0) | 阅读(31) | 发表于 17:40

天使街三十三号,是一家有些冷清的香水小店,看店的女孩子二十岁,叫绾绾,像初春的梧桐叶子一样淡绿的秀气。

秋天的时候,天使街上的梧桐叶子开始离开树,去寻找最后的梦想。

男孩天天也说要去寻找他的梦想,然后,他离开了绾绾,也离开了天使街。

天天走后,绾绾站在梧桐的落叶里长长地叹气,秋天的阳光,美丽得像心里那些大朵大朵的忧伤。

然后,绾绾到了天使街三十三号做了售货员。每天在听到玻璃门上的风铃响声的时候站起来说:欢迎光临天使街三十三号。

香水小店生意不是太好,冷冷清清的,却开了好多年,从绾绾小的时候,就看到这小店,这么冷冷清清地开着,天使街上的店铺换了好几趟,天使街三十三号却一直在。还是个小女孩的时候,绾绾就很喜欢这家小店,那些香水的名儿起得多好呀。忘情。初恋。迷恋。相思。热吻。

绾绾喜欢坐在店里的藤椅上,透过玻璃橱窗看两旁种满了梧桐的街道,天使街是这个小城里最美丽的街道,就是因为这些梧桐。最喜欢秋天,从纷纷落叶里经过的

2007/12/31 | 烽火(转)
类别(美文摘录) | 评论(0) | 阅读(20) | 发表于 17:29
那场战事,充满了血腥的残酷。他受了很重的伤。他痛得已经没有知觉。可他知道自己不能死去。他必须继续跑。凌晨,晨光微微。他背着世子,终于逃出了生天,已到国界,对方不敢再追。他放下背上的世子,倚着一棵树,缓缓地倒下了。

他粗壮而疲惫的身躯重重地压在树杆上,惊醒了沉睡中的树,树有些慌张,有花朵大朵大朵地落在他的身上。他用最后的意志看到那些花朵,火一样红,血一样鲜艳。这是木棉花。他终于确定,他回到了故国。他安全了。

   他作了梦,那些花朵忽然幻化成一个女子,树一样的英姿,花朵一样的衣裳,像他少年时那个神秘的玩伴,他说:你来了。她回答他:你总是这样,让自己伤痕累累。他感觉到她的眼泪,像秋天里暧着的酒,落在他的伤口上。

   那么痛。那么伤。

              
   那天,他遇见一个卖火红木棉花的姑娘。

   他骑着马下朝回家,每天,都会经过这条街道。每天在这条街道上,都会有仰慕他的姑娘在各个角落偷偷观望他的英姿。

   他是这个国度里,最气宇轩昂的男子。他也是这个国度里的英雄。他从一场残酷的战事里冒死把世子救了出来。世子回来后,成为当今的天子。天子说:我的天下,有一半属于仲昂。

   。当世子变成天子,却仍像以前似朋友般直呼他的名仲昂。也算是难得。

2007/12/31 | 打九百九十九次饭(转)
类别(美文摘录) | 评论(2) | 阅读(30) | 发表于 17:21
人,总是不知道哪天会发生一生最重要的那件事,不知道哪天会明白影响一生的那个道理,不知道哪天会遇到一生最重要的那个人。

夏天。选修课。他迟到了,气喘吁吁地冲进来,有些尴尬地用歉意的目光征的讲师的默许后,在众人的目光中坐下,很快静了下来。她目光落在他侧脸上,玩味地转着手中的笔。他在抄笔记,脸上是认真的表情。穿着格子衬衫,第一粒纽扣整齐地扣在喉结下面,显得有点傻气。他总是穿棉格子衬衫,总是扣好第一粒扣子。象个被幼儿园阿姨打扮得干净整齐的小男孩。于是,每次见到他的时候她嘲弄的笑容都很恣意。虽然他们并不认识。他终于忍不住问身旁的死党安:

  “我是不是很滑稽?”

  安一脸正经地凝视了他三十秒,突然换成一脸坏笑:“何止是滑稽,简直是把鸡拔光了毛涂上润滑油拿出来展览,滑天下之大稽!”他有点愤恨地问:“那刚才是谁?”安望着她消失的路口,若有所思:

  “她……”

  “她?”他又看了路口一眼。

  他突然感到后脑勺被拍了一下,安瞪眼:“看什么看?你这种人看起来挺老实,却偷偷看美女。行为单纯、思想复杂的人才真正危险

    “呵呵,坏小子。”图书馆。他从书架上拿下一本书,翻了一下底页,放了回去。每本书后面都有一张卡,记录每个借书人的名字。自从他知道她的名字后,常常能在自己借的书后面找到她的名字。

  “这本只有她借过。”他把它拿到临窗的座位上去看。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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